2017年4月,市安监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。通知要求,各区安全监管局、有关集团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、评估、分级工作。
具体进程:
第一批为:
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、仓储经营和自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、使用发证企业;
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。
第一批企业推进阶段为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。
第二批为:
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或者存在重点监管危险工艺、装置的企业;
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原料生产化学品(危险化学品除外)的企业;
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。
第二批企业推进阶段为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。